在全县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实践活动中,县卫计局强力整治行业不正之风。近一月来,先后查处民营医院违规发布医疗广告2起,对两家民营医院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查处医疗机构违规收费5起,分别扣处各相关医疗机构新农合补偿资金2000元。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九条规矩”,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十严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树立行业新形象,打造人民群众满意卫生。
一是严禁个人收入与业务收入直接挂钩。严禁将医务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二是严禁开单提成。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通过转诊转院获取利益。
三是严禁违规收费。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
四是严禁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
五是严禁为商业目的统计提供便利。严禁医疗卫生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六是严禁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严禁医疗卫生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
七是严禁收受回扣。严禁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
八是严禁收受患者“红包”。严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品和宴请。
九是严禁白条收费。严禁白条收取社会抚养费,所收款项必须上交财政专户,严禁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
十是严禁骗取国家资金。严禁在新农合报销,再生育审批,奖励扶助、特别扶助资格确认中弄虚作假套取、骗取国家医保、奖励扶助等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