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建立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 - 部门动态 - 开江网
县法院建立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

时间:2015-12-31 11:32:34  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黄美芬   点击:
  为充分发挥院领导办理案件的模范带头作用,提高案件质效,开江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制度的若干意见》,并结合本院实际出台了《开江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办案制度》,进一步细化了院领导参与办案的考核指标。
 
  《开江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办案制度》要求,院领导在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要保证每年办理的案件不低于规定的数量,对分配的案件不分类型和大小,亲自开庭,亲自调解,亲自制作法律文书并亲自送达,确保案件的质量和效果,做到案结事了。
 
  该院把此次建立制度规范院领导办案作为开展“三严三实”活动的重要举措和转变司法作风的着力点,力求通过院领导亲自审理案件,进一步掌握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规范指导审判工作积累宝贵经验。同时,用院领导的实际行动为全院干警树立标杆,便于了解民意,化解纠纷,贴近群众,促进审判质效的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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