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优势,确保如期打赢执行攻坚战,近日中共开江县委政法委、开江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开江县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开江县人民法院执行与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对接实施办法(暂行)》,该《实施办法》共四章二十条,标志着开江法院执行网格化的创新举措正式开始实行。
强化组织,明确职责。成立执行工作与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对接领导小组,负责网格化执行对接工作的协调和督促。建立工作联络机制,在县法院、县网格化服务监管中心各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具体事务的联络工作。法院会同县网格化服务监管中心加强对网格管理员协助执行业务的指导、培训,提升网格管理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充分调动基层网格管理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互通信息,共享资源。构建信息互通机制,建立法院与网格化服务监管中心双向台账,实现相关法律法规、文件通知、专项行动、交办案件等信息无缝对接,积极构建阳光、智慧的执行工作格局。法院定期向县网格化服务监管中心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悬赏公告、执行工作动态等执行信息,县网格化服务监管中心联络员及时将待查信息分发给相关网格员,并督促网格员在7日内反馈查找信息,将网格化管理力量注入执行工作,使辖区400余名网格员成为执行干警的“千里眼”和“顺风耳”,弥补了法院执行力量不足,缓解了“人难找、物难寻”的压力。
严格奖惩,提升实效。建立奖惩机制,将网格化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重要内容,并将协助法院案件执行情况作为网格员考核范围,定期通报各乡镇网格管理员举报、标记的信息数量。对积极协助法院开展执行工作、标注涉及失信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信息数量较多的网格管理员予以表彰。网格管理员提供线索帮助案件部分或全部执行到位的,法院按照申请执行人自愿提供的金额或执行专项经费对网格管理员予以奖励,有效激发工作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