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新宁镇党委以创建“阳光社区”为抓手,实行“六公开”确保社区事务公开、公平、公正,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办理事项公开。全面公开应由社区负责的办理事项和服务事项,明确职责分工。
办理承诺公开。主动公开社区干部办事承诺和工作要求等,接受群众监督。
办理程序公开。详实公开社区各项事务的办事流程和各项事务需要的资料等,减少群众负担。
办理时限公开。准确公开各项事务的办理时间和最大延办时限,消除群众误解。
办理过程公开。详细公开接受的每项事务按照办理流程每个节点的办理情况,促使群众放心。
办理问题公开。在事项办理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及时向群众进行反馈,争取群众谅解。通过“六个公开”缩短了服务路径,提高了服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