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刑事速裁案操作程序,做好审前社会调查评估业务工作,拔妙司法所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规范约束:
搞好上下、左右衔接。一方面,司法所在接收人民法院或监狱的委托调查函后,第一时间与被评估对象及其所在村(社区)干部取得联系,做好衔接,并认真仔细阅读委托调查材料,进行有针对性地调查。另一方面,面对“一人一所”的人员紧缺现实,要做好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工作需加强各所联系,相互协作,确保调查人员配备齐全和过程的公正公开。
内容全面真实可信。以被评估对象为中心,调查村(社区)干部3人、邻居朋友3人以及亲属3人,全面了解被评估对象社区及邻居的意见、家庭背景情况及本人的各方面情况,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认真听取被害人或其家庭成员对被评估对象的处理意见,以此综合判断被评估对象重新犯罪的可能性和是否适用非监禁刑罚措施。最后,根据谈话记录认真撰写了调查评估报告,确保社会调查的准确性、真实性、全面性。
涉毒贩毒对象概不纳入。因拔妙为开江涉毒贩毒人员重灾区,考虑到地区实际情况,我司法所在进行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时,关于涉毒贩毒的被评估对象一概不予纳入。
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机制既为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正确适用非监禁刑提供了依据,减轻了法院的办案压力,又体现出检察权、审判权及司法行政机关执行权的相互配合制约,有力地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