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县信访局收悉县政府交办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要求解决刘本奎拖欠农民制种款”的议案后,研究并实施四项举措认真办理,依法将该遗留问题引入法律诉讼程序。
成立领导机构强化议案办理。由局长黄德稳亲自担任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和联系甘棠镇的督查专员担任副组长,办公室为办理议案责任股室,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并担任联络工作。
邀请相关部门和单位会商议案办理。县信访局邀请县法院、县法制办、县司法局、县教科局、甘棠镇等单位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召开议案办理会商会议,商讨该议案的处理办法,并邀请县人大内司委的领导指导。经参会单位反复讨论、分析,达成了“通过司法诉讼程序处理该经济纠纷案”的共识。
诚恳与人大代表面商议案办理。县信访局议案办理工作组在县人大内司委、人代工委监督指导下,直接到甘棠镇政府与提出议案的人大代表面商议案办理,详细汇报办理的进程、议案涉及的法规政策、议案的解决思路和具体办法,真诚征求代表意见。然后根据代表们提出的建议意见,再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制定详实、合理、合法的解决办法。
主动接受县人大指导监督议案办理。按照议案办理要求,县信访局在摸清情况、与单位会商后,主动与代表面商、与县法院衔接,主动向县人大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请求加强工作监督、业务指导,防止和纠正办理工作中出现的差错和不足。并主动向人大代表作好汇报沟通,接受代表的质询、监督,提高议案办理质量。目前,依法诉讼工作正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