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夯实资产规范化,理顺资产管理体制,明确部门管理责任,开江县财政局着重从以下三方面对全县资产管理进行了规范。
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一是建立规范化的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台账制度;二是建立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责任制度;三是改进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制度;四是严格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非转经"审批制度。
理顺体制,明确责任。按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原则,根据财政部制定的统一制度,制定我县具体的实施办法(目前,代县政府已拟草了四个办法和一个配置标准)。明确了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是由财政资金形成的,归国家统一所有,各级财政部门代表国家行使资产的管理权,各行政事业单位享有行政事业资产占有使用权。
摸清家底,提供决策。通过清产核资,摸清家底,为下一步更好的开展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也为科学分配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供了真实的基础数据。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合计180299.88万元,负债合计49622.58万元,净资产全计130677.3万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合计40074.88万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合计90602.42万元)。及时掌握了资产的存量、分布及使用情况,为领导决算提供第一手基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