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司法责任制推行以来,开江县人民法院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部署,充分发挥院庭长对审判工作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优化审判资源,通过“四点”促使院庭长回归一线办案成新常态。
立足基点。一是健全立案环节的甄别分流机制,落实院庭长分案以指定分案为主,随机分案为辅。二是制定“关于落实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实施细则”,明确院庭长办理如下四种类型案件:疑难、复杂、重大案件;新类型案件;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意义的案件;认为应当有院庭长参加合议庭或者独任审理的案件。三是组建刑事、民商事、执行审判团队11个,将入额的7名院领导全部编入相应审判团队,对诉讼标的超过1000万元的民商事案件或对经立案庭初评信访风险等级为3级以上的疑难复杂案件均优先分配给院领导办理。
稳抓重点。一是捆绑院领导与员额法官的分案利益,促使院领导关注上诉案件,落实管理监督责任。制定“关于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办理案件分工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发回重审、再审、信访申诉复查案件分工。各部门发回重审的案件由该部门分管领导办理,分管领导办理的案件发回重审的由院长办理,民商事再审案件由由审监团队办理,信访申诉复查案件由原审判业务团队另行组成合议庭办理,不能另行组成合议庭的,由院领导指定办理。二是在风险评估上下功夫。制定“院庭长审判管理监督职责的试行规定”,规范院、庭长行使监督管理权的职责、方式,确保放权不放任,独立不孤立。专门召开员额法官会议明确案件风险评估责任,对有重大信访风险的案件未及时报告院庭长的,案件审结后由员额法官承担信访化解主体责任,对信访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
攻破难点。一是从5月1日起,法院明确规定未入额法官一律不得再承办案件,不得再组成合议庭参与案件审理,原承办案件已经开庭的按照原程序尽快结案,未开庭的4件案件由立案庭直接调剂分配给4名正副院长承办。二是院领导主动承担风险责任,对信访风险等级高的疑难复杂案件,由院领导组成合议庭参与审理。三是建立院庭长办案情况逐月通报公示制度,禁止入额后不办案、委托办案、挂名办案。截至今年5月31日,院、庭长收案983件,审结743件,达到全院审结总数的84.43%。
突出亮点。一是在案件评析上创新举措,制定《关于发改案件评析办法(试行)》,对凡被上级法院发改案件以法官课堂形式每季度召开一次评析会,审委会委员、相关业务庭法官、法官助理、原案件承办法官和业务庭负责人均参加会议,承办法官讲解原审判决依据,亮出审理观点,共同提升审判质量,倒逼公正司法。二是在绩效考核上,对院领导奖金分配实施精细化管理。入额的院领导完成个人年度办案目标任务,无“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奖金分配实施细则”规定的不发放绩效考核奖金的情形,考核分值高于入额法官平均分值的,以全院入额法官的平均水平发放绩效考核奖金。考核分值低于入额法官平均分值的,以其实际分值发放绩效考核奖金。